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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市场,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种现象严重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的合法权利。如果不能有效扼制这种违法行为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使投资者和融资方丧失对市场的信心,造成大量优质上市资源和资本不正常流向国外资本市场,这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制裁措施,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才能保障本来就起步较晚的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证券市场违法行为通常有三种制裁机制,即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没有明确受害者、且具有高度隐蔽性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而言,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机制因难以启动制裁程序而难以自行发挥其矫正功能。因此,行政处罚机制是有效打击证券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主要手段。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理论研究有待深入,相关法律制度和执法实践也需要不断完善,因此有必要对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制度进行研究。本文从近三年证监会公布的几百起行政处罚案例入手,分析了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常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并从监管机构的主体定位和职能、相关法律规范、监管机构的内部分工和人力投入、行政处罚机制与刑事制裁机制的衔接、外部因素的干预等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现象的深层原因。在现有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借鉴域外发达证券市场的成熟经验,对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制度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本文分五章:第一章描述了我国证券市场行政处罚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第二章对2011年至2013年期间的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案例做了统计和分析;第三章分析了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机制中有待完善之处,包括相关法律规范的完善、监管机构的定位与职能的调整、执法效率低且随意性较大、与刑事制裁机制缺乏良好衔接、来自政策层面的干预明显;第四章对美国、英国、德国和香港特区的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制度作了分析,总结了这些发达市场行政处罚制度在执法主体、处罚种类和处罚程序方面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第五章在对比我国和域外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制度的差异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成熟制度,就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行政处罚制度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包括重构证监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增加监管资源投入,系统梳理行政处罚法律规范,弥补执法程序性规范的不足,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机制,加强公众监管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