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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是高风险以及高专业的领域需要通过特定的主体依照特定的诊疗准则进行,医疗行为通常和人的健康和生命休戚相关,医院以及诊所、医生还有护士在面对这些权利的时候,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有任何的失误发生。但是也正是因为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以及风险性,在特定的情形下,很难预测其导致的后果或者伤害。怎样分散医疗风险、降低诊疗活动的压力是一个恒久的话题。本文研究了国内外医疗责任保险的实例,对此制度进行设计,为构建国内的相关制度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本文一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界定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和其不足之处,第二,其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分析,第三,构建国内的医疗责任险制度遇到的难题和其出现的原因,第四,外国医疗责任险的发展情况,为我国医疗责任强制险的发展提供的经验。第五,设计国内的医疗责任强制险的法律基础。医疗责任保险拥有下面几个特征,以法律为依据处理医患、完成配置正义、对矫正正义进行弥补。但是在国内,医疗保险责任险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虽然已经陆续制定了以自愿险为核心的医疗责任险,但是全国在施行医疗责任险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缺漏:第一,其投保主体和责任范围范围太窄;第二,缺少一致的赔偿标准;第三,医院和诊所和医护人员没有认识到医疗责任险的重要性,不积极入保。通过研究能知道,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主要为:其发展时间短,缺乏保险意识;有关的保险制度不完善;施行医疗责任险没有依据法律;还没有建立健全有关的配套措施。通过研究国内各地有关医疗责任险实际情况以及外国有关国家的主要制度,笔者认为,在我国应该建立健全的强制性医疗责任险,从而有效的弥补在实践中出现的不足。详细来讲,医疗责任强制险法律制度需要创建一系列的以商保为主、国家适当调控的组织形式。这个时候,在选取立法方式上能模仿机动车事故强制险的立法模式和经验。此外,笔者还需要针对医疗责任强制险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其主体和有关的基本权利的解释比传统理论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