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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存在着密切的关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土地利用的不断深入,人类为在世界上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然而资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如何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已成为人类发展过程中广泛关注的焦点。本文在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协调度概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协调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依据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现状,选取2004-2013年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数据,建立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和变异系数法综合法测算其权重并运用协调度、协调发展度和GM(1:1)模型,评价基地2004-2013年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性,并预测期未来五年的协调性,通过阶段性变化、空间差异分析,提出提高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得出的结论有:(1)2004-2013年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情况:2004-2013年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大致呈上升趋势,且协调发展度经历了五个阶段。2004年协调发展类型属于中度失调衰退类土地利用损益型;2005-2006年间协调发展类型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土地利用损益型;2007-2008年间协调发展类型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土地利用滞后型;2009-2010年间协调发展类型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2011-2013年协调发展类型属于中度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2)从空间差异方面分析:2004-2007年基地六个城市不协调比例占的比例大,大部分城市都属于土地利用损益型或土地利用滞后型。2007年只有牡丹江协调发展类型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土地利用损益型,其他城市土地协调发展类型皆为协调型,但只有双鸭山、七台河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类型属于生态环境滞后型;2008-2010年五个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类型属于协调类,只有2008年牡丹江土地协调发展类型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土地利用损益型;2011-2013年鸡西、鹤岗、双鸭山、佳木斯、牡丹江、七台河协调发展度值呈上升趋势,说明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类型集中在中度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3)对基地未来五年的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性进行预测,可以看出未来五年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类型逐渐向良好协调发展类生态环境滞后型发展。(4)从四个方面提出促进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树立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机制;实施发展战略;建立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