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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赚钱不再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的唯一目的,已有相对数量的农民工在获取经济收入的同时渴望融入城市。安居才能乐业,居住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本文立足农民工城市融入和市民化这一社会背景,以湖北省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现状为基础,从行动-结构互动论、社会距离视角出发,运用回归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分别对农民工的居住现状及影响因素,居住现状对农民工心理融入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
从居住现状方面看,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现状不容乐观,但对居住环境表现出较高的满意度。具体表现为:第一,农民工拥有自建房或自购商品房的比例小,主要居住在出租房、单位(雇主)搭建的集体工棚和集体宿舍、用工单位宿舍,人均居住面积小;第二,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出租屋或单位(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未能携家人同住;第三,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外,难以享受城市的住房福利;第四,尽管从客观上讲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但多数农民工对居住环境表现出较高的满意度。
从居住现状的影响因素看,农民工居住现状普遍不佳的情况下出现了分化,农民工的居住现状既受个人微观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受其所在用工单位的性质、规模等企业层面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第一,在居住方式方面,与家人居住在一起、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的农民工,更倾向于选择社会主导型居住方式。所工作的单位规模越大、单位性质为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农民工倾向于选择资本主导型居住方式。第二,在居住区域方面,年龄、婚姻状况、打工时间、收入水平、是否与家人居住在一起及行业类别对农民工居住区域的选择产生显著影响。第三,在居住面积方面,年龄、是否与家人居住在一起、有无职业培训、行业类别对农民工的居住面积产生显著的影响。第四,在居住环境方面,收入水平、有过职业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对其在居住环境方面的评价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从事服务业、所在企业规模较大的农民工对居住环境的评价较之其他农民工高,个人因素和企业因素中的其他变量对居住环境的评价不产生显著的影响。
从居住现状对农民工心理融入的影响看,农民工个体层面的因素,如性别、年龄对其城市融入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对其心理融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的居住现状对其心理融入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居住方式、居住区域和居住环境主观评价对其心理融入的影响显著,而居住面积对其心理融入的影响不显著。
以上述结论为基础,笔者认为农民工居住现状的改善和解决应该坚持分层分类的原则。同时,在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入,实现市民化的过程中,要重视居住所产生的有形空间距离对农民工无形主观心理距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