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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急剧增加,需要占用大量的非农用地。在目前的土地所有制度下,国有建设用地数量有限。因此,征收农地并将其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成为各地区普遍采取的方式,由此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作者在研究国内文献基础综合归纳提出基于可持续生存的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及强调失地农民利用有限的资本(不仅是指农户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还包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以及资金资本)进行生存和谋生的能力。根据对浏阳市的征地安置案例研究,当前浏阳城市的发展与相关政策制订步调的不一致,以及城乡的二元制结构,使失地农民不能充分享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好处,以致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其直接导致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此外由于现有征地制度的缺陷以及“重征收轻安置”思想,具体表现为征地安置形式单一、补偿标准严重偏低、失土农民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失土农民再就业困难等等。这些诸多问题的涌现直接导致了大部分的失地农民在征地后,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都无法得到解决,因此大量的失地农民走上了上访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进而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和稳定。本文通过定性研究、抽样调查等方式以浏阳市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为例,同时对比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好的经验做法,最后运用交易成本和公共选择理论,结合可持续生存理论分析框架中的生存资本,从就业能力作为人力资本角度,土地产权制度作为自然资本的角度,以及补偿的物质和资金资本角度,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资本衍生资本的角度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出目前失地农民可持续生存的可选择路径,并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理论上的论证,为今后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拆迁征收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