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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司马光是集官僚、学者、文人等身份于一身的复合人才,是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和文人。他的生平事迹,前人有年谱三种,但多有缺漏舛误;他的文学创作,研究方兴未艾。目前对司马光的研究,多集中在史学、思想与历史评价上,要想对这样一个人物作更深入客观的了解,毫无疑问,最基本的一步是把司马光的文集进行编年。这个任务由本论文承担。因此本论文的主要工作,一是完善生平事迹的谱录,二是对司马光的诗文作品予以初步的系年考证。本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考证,尤以诗歌系年部分用力最深。这部分内容我首先通过对《文正集》十四卷诗歌的编排规律的探索,初步发现《文正集》诗歌的编排在大体上虽显混乱,但存在若干个小段落,而每个小段落均予按年编次。于是我以此为出发点和目的,运用“据事定点”、“据唱和定点”等具体操作方法,结合司马光的生平事迹,查检相关的文史文献,考证诗之本事;又参据他人文集——主要是梅集、欧集、王临川集、苏集中的唱和之作,为诗歌系年寻找依据。初步考证统计,论文共系年诗歌448题662首,其中谱录在前谱中仅有15题(首)。司马光的散文创作,事关当时事者颇多,因此多有本事可考,加上各版本题下多注明所作年月,而这些著录又多为前谱所证实谱录,故本文予以辨证吸收,多有据前谱引录者,但辨正前谱系年者也不少,补录系年的作品,更不在少数。据统计,散文共系年674篇,其中引录前谱353篇,考正前谱24篇,补录297篇。在司马光生平事迹的谱录上,本文作了一些辨正和补充工作:如对司马光签判苏州及丁内艰去任的时间、对司马光丁内外艰释服出奔知延州庞籍的时间,进行了综合考察,提出了不同于前人的见解。对司马光的官职职名作了较清楚的谱录。辨正司马光通判郓州的时间是皇祜五年秋。辨正治平四年闰三月除授翰林学士四月受职。梳理熙丰时司马光与苏轼的交谊及元丰二年十二月坐苏轼“乌台诗案”受罚等事迹。补录司马光通判并州时于嘉祜二年春差往麟州勾当公事。指实迁开封府推官在嘉祜三年七、八月间;嘉祜四年六、七月间迁度支员外郎判勾院;嘉祜五年十一月擢修起居注;嘉祜七年四月除授天章阁待制五月仍命知谏院;治平四年九月由权御史中丞复为翰林学士十月供职。考证司马光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受朝命在熙宁三年九月而赴任、到任则在是年十一月。又指实他退居洛阳曾去洛回陕、范镇的几次来洛游春,元丰中洛阳文士的几次大型的集会唱和时间等等。依据《系年》的考证结果,本文在《绪论》部分,站在文学研究的角度上,考察了司马光早年的文学活动轨迹,考证梳理了司马光与庞籍、梅尧臣、欧阳修、王安石、三苏等的交谊与诗歌唱和,并对司马光与苏门文士的渊源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本文的研究成果,必将为司马光的交游活动、诗文创作理论渊源、创作实践,以及成就、影响与地位的评价,提供比较充分必要的依据,推动文史学界关于司马光及相关领域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