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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催生出eBay、Amazon和阿里巴巴等世界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虽然这类促进供需直接相连的平台型企业发展迅猛,但“威力”并未充分显现,电商仍被看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随着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模式不断向餐饮、交通、金融乃至产业链上游的制造领域进行拓展和延伸时,人们逐渐意识到平台似乎即将成为21世纪的主导组织形态。但是,平台经济进一步发展后,实践界对平台的认识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崇拜者愈加坚定,批判者亦屡屡发声。平台赢者通吃效应及其可能引发的垄断和抑制创新问题,成为各界争论的热点。与此同时,产业实践者由于对平台属性的不同认识,导致在战略决策上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取向。一部分认为提高平台效率需要实施产品和服务自制;另一部分则认为平台企业关键在对接供需的能力培育,产品和服务提供应该交给市场参与者,京东电商和阿里电商就是其各自代表。一类平台企业为了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平台市场占有度,采取了低门槛的开放策略;另一类平台企业则秉持宁缺毋滥、防止过度竞争原则,采取高门槛开放策略。这两类平台均有取得高绩效的个案(如Android和IOS)。如何解释实践界对平台认识和战略决策上的分歧,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方向。基于管理实践观察,结合平台理论文献阅读,提炼出本论文的研究问题,即平台是什么(属性)、平台企业如何进行边界选择和开放度治理以及两大战略决策在平台生命周期上的演化。立足于研究问题,在国内外平台研究系统回顾基础上,本文通过建构式多案例研究,得出整体分析框架。进而分别基于平台企业边界选择和开放度治理问题,提出研究假设,收集数据,采用适合小样本变量组合研究的fsQCA方法开展实证检验。进一步地,将研究向时间维度拓展,采用纵向案例方法,考察平台两大战略决策的阶段差异。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摒弃对平台交易和创新属性的二元分立认识,从二重性视角考察平台战略决策。从理论回顾看,科斯传统认为企业是交易(契约)集合体,关注交易成本的节约。阿尔钦传统则认为企业的价值是能够通过要素组合创新产生“1+1>2”的效果。从产业实践看,无论是何种平台,均具有要素交易和价值创造的双重属性。平台的交易和创新属性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只是在现实世界中,两种属性存在强弱差异,从而导致观察失真,容易引发误解和争论。(2)整合TCE和RBV两大解释逻辑,明晰了平台企业边界选择的内在机制。交易属性下的边界研究基于TCE逻辑展开;创新属性下的边界研究则基于RBV逻辑展开。由于平台兼具交易和创新二重性,因此单独基于某一视角均难以解释平台企业的边界选择现象。本文研究结果表明,TCE和RBV各自的解释逻辑在平台情境下仍具有一定解释力,但核心解释路径并不是TCE和RBV的某一方面,而是由TCE、RBV和平台跨边网络效应的交互作用决定。(3)通过维度细化和情境条件引入,为平台开放度与绩效的关系悖论提供了解释。针对平台开放度与绩效关系悖论,论文从开放度的维度细化及其作用机制的情境条件出发,尝试寻求解释。将平台开放度细化为供方开放度和需方开放度。基于平台二重性,引入交易属性下用户需求多样性水平和创新属性下知识复杂度水平对平台开放度与绩效作用机制的调节。研究结果表明提升平台绩效需要平台供方和需方开放度与用户需求多样性和知识复杂度相匹配。(4)基于平台生命周期,发现了平台边界选择和开放度治理在临界规模前后的差异及其原因。研究立足于平台网络效应所决定的平台生命周期,纵向案例分析表明:在临界点之前,为了快速获取用户,平台企业会倾向采取自制策略和高开放度治理;在临界点之后,平台企业的边界选择和开放度治理并不趋同。临界规模后,平台选择何种边界和开放度策略,取决于平台企业自身的议价能力(bargain power)和整合能力(integration capability)。论文主要创新点:研究视角上,通过引入平台“交易”和“创新”二重性视角,剖析了平台企业边界选择机制和开放度治理悖论;研究内容上,将平台研究从定价和垄断规制等产业组织分析中解放出来,尝试与组织和战略领域的经典理论对话;研究方法上,通过质性和量化方法结合,解决了平台研究起步阶段问题不明确、数据获取困难和缺乏动态考察的难题。本文还存在一定可拓展之处:研究方法上,随着平台企业数量增加,可以开展大样本实证研究;平台演化分析可以开展更为直观的仿真建模。研究内容上,一方面可以考察平台企业间的竞合关系及其对平台企业和平台参与者战略决策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可考虑将微观行为视角引入平台战略研究,分析高管团队及其行为对战略决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