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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生态农业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近些年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针对“三农”问题的,2006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7年的“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都重点强调了生态农业的发展。2000年国家正式批准黑龙江生态省建设,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理所当然要把农业发展放到生态省建设的第一位。自从1993年,中央七部委联合组织实施全国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以来,我省先后有四个县市列入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即木兰县、拜泉县、望奎县和富锦市,同时黑龙江省也先后启动了肇东市、绥化市、延寿县等14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示范推广的作用,不仅带动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的发展。除了引言和结论之外,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二部分是基本理论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了生态农业的内涵、基本特征和主要的影响因素,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介绍了生态农业示范县的性质和特征,论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农业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县域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本文的深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回顾了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历程,分析目前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现状和成就,并以富锦市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为例,分析了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验收及成果。在回顾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提出对策提供了依据。第四部分考察外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实践,总结了他们进行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经验,通过比较分析,提出了可为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经验借鉴和启示。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通过前几部分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我省进一步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对策,主要有:将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提升到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高度;加强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生态农业产业化进程;利用循环经济理念推进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建立健全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保障体系。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促使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顺利进行,促进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的发展,实现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发展的能力。黑龙江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是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的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