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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体通过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既是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尤其是直接为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中,出现了一种崭新的文化形式——网络文化,网络文化为我国文化建设创造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网络文化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脑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人们借助于计算机互联网进行各种活动时所形成的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信息文化。它打破了传统文化定义的框架,改变了信息时代人类的生活方式。网络文化是区别于传统文化的一种信息特征明显的文化形式,有其自身鲜明特点:开放性、动态性、松散性、交互性,传播迅速快,影响广泛,渗透性强。我国网络文化一方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另一方面也具有与西方文化融合的特征,由于网络技术、文化等多方面原因受西方影响比较大。网络文化的这些特点,使我国网络文化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网络文化弱化了网民的道德意识;网络文化增大了文化的社会风险;网络文化霸权的存在;网络文化中的消极信息损害了国家安定团结等。正确引导网络文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消除其不利影响,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这项历史性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网络文化发展过程中,凸显了其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或消除其不良影响,需要以正确的、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最佳选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针对网络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突出强调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保证我国网络文化的社会主义本质;突出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主题思想地位,保证我国网络文化正确的发展方向;突出强调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核心地位,促进我国网络文化功能的深化;突出强调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地位,形成我国网络文化正确的舆论导向。我们需要在充分认识、研究网络文化的基础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引领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技术和中文网页,在不断发展网络文化,造就一批网络人才的同时,丰富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