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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现象是我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私立学校的创建以及社会、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越发重视,择校现象逐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同时也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至今,我国还未有一部完善的法规制度对择校现象作出明确的、强有力的规定,导致违规择校现象屡禁不止。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强制性原则更加凸显。本文旨在从最根本的制度层面上提出建议措施,以便缓解择校问题所引发的混乱局面,为解决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检索法、案例研究法、访谈调查法。本文共分为4部分:
第一章,引言。主要阐明本文选题的缘由和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意义,指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相关理论概述。首先,明晰了我国择校、义务教育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其次,论述了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的本质涵义,义务教育的属性要求教育公平性。
第三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状调查。首先,阐述了择校现象产生的背景。其次,归纳了目前我国择校的类型以及择校现象存在的利与弊分析。最后,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择校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导致违规择校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
第四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对策与建议。首先,提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基本条件,即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增进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共享;实现办学模式多样化;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秩序。其次,论述了强化政府职责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保证,即规范择校招生秩序;完善择校收费秩序;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最后,强调了完善法治建设为解决择校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最后一部分是“结束语”,对全文的主要问题和基本观点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指出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