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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源流和宝库。其代表作《政治学》因蕴涵丰富的法律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亚里士多德在这部著作中,不仅对政治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确立了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而且还通过政治学的角度对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如在城邦、统治权、政体等问题上提出了很多独到见解。其中,他的法律观念中所包含的正义、理性、幸福等合理价值规则,不但引导人们建立和制定符合客观规律和人的本性所要求的社会政治秩序,而且引导人类实现自身的社会主体价值,追求自由、平等和秩序,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至高权威。经过搜集和梳理,笔者发现国内外许多学者都曾对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进行过研究,也有从《政治学》的角度进行探讨的,但大多只是就其法律思想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以《政治学》为主要视域,对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进行系统而全面研究的论文与专著并不多见。因此,笔者拟以《政治学》为主要视域,尝试着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法思想、国家法思想、法治思想及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历史价值五个层面对其法律思想进行探讨。在《政治学》中,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产生离不开当时的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其自然法思想是从理性、善、幸福这三个维度展开的;他的国家法思想内含着城邦、统治权和政体等重要内容;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笔者认为至少包括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层面;亚里士多德这些熠熠闪光的法律思想不但开阔了西方法治思想的视野,而且树立了西方政治法律伦理观。需要提到的是,挖掘亚里士多德的国家法思想,并将统治权纳入其国家法思想是本文的创新点。
本文希望通过这种系统的梳理和研究,理清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发展脉络,汲取其法律思想的精华,深刻领悟亚里士多德那充满冷静的智慧,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精神养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