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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运行机制是以实现合议制度的基本功能为价值取向的运作规程。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正常运转,是合议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操作环节的失当以及外部环境的制约等因素的局限,目前的合议庭运行机制仍处于失衡状态,这不仅引发了诸多问题,而且也影响到我国合议制改革的实际效果。鉴此,本文以民事审判为研究视角和主要资料来源,在对我国相关现状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指陈现行立法的主要弊病和观念上的误区,通过分析有关立法规则和相关原理,探讨了完善我国合议庭运行机制的立法设计和具体措施。 全文共分为三章: 第一章立足于对合议庭运行机制基本理论的阐述。这一章首先考察了合议制度的概念、词源、发展历史和基本理念,以便达到论文叙述时的体系完整。同时也将合议制有针对性地与独任制相比较,指出二者为互补关系,应并行发展。之后正式引入了合议庭运行机制这一概念,并结合域外立法对运行机制的基本内容和规则进行相对详尽的介绍和评价。 第二章对我国合议庭运行机制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梳理。本章沿循历史的足迹,探寻了建国以来合议庭运行机制的产生和发展,并重墨于合议庭2002年以来的重大改革。在客观的肯定了这次改革引发的变化的同时,借助对当前民事审判实践的考察,明确指出由于立法本身的缺漏和观念的误区,合议庭现行运行机制矛盾重重,并具体从横向运行机制和纵向运行机制两大方面作一分析。 第三章在反思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合议庭运行机制完善的应然目标,从横向运行机制和纵向运行机制两大方面对应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方案。同时,为了实现真正还权于合议庭,还提出应从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入手,即健全相关立法、健全案件分流机制、继续推行法官的职业化改造。最后,面对现行改革实践中所出现的少数人的意见写入判决和专业化合议庭设置问题这两大新出现的问题,对其成因和对策也进行了一番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