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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作为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也必然要求行业协会有效的自律管理,它可以弥补他律管理在监管者与市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政府监管的成本、对会员单位做出道德约束。我国的证券业协会虽然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转型经济的制度环境、传统体制的惯性作用、行业自治文化意识的薄弱等因素造成了证券业协会法律地位、职能和相关法制建设的缺陷,证券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有限。中国的证券市场尽管是政府扶持下的一个产物,然而要实现人们预期的健康前景,必须要依靠行业的自律。因此,对我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进行系统的完善已成为现实的选择。 完善我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制度,首先要正确界定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协调好其与政府监管部门、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恢复其本应具有的独立、自治品格。法律地位关系着证券业协会性质和功能的发挥,在制度建设中相当重要。其次,通过明确和完善证券业协会的权力范围、内容,特别是规章制定权、监督管理权、行业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在法律上为证券业协会的活动提供强制力保障;通过自律管理场外交易市场、改革协会的组织结构、创新自律管理的手段、优化会员公司的产权结构及整合协会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强化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职能,增强其在行业内的认同感和权威性。证券业协会权力的范围、内容和威信是自律职能有效的保证。再次,证券业协会自律职能的有效发挥还依赖于行业内的诚信程度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协会不可能孤立地作用于证券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发达国家的成熟证券市场存在的差距主要就表现在市场环境和市场机制建设等方面。建立行业诚信制度,优化市场环境也是完善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制度的需要。最后,证券业行业协会自律的专业性、灵活性、高效性和道德性使其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深入发展的选择,但协会自律的有效性也可能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因此,协会的自律管理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以保证协会的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以正确的方式行使。这样才能够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高效、快速的发展。 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需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证券业协会自律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同时监管为自律指明方向。如果没有行业自律的作用,仅靠政府监管,效果是有限的。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依赖于协会体制的完善和相关行业制度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