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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在人类的利用过程中发挥着多种功能,引导不同地区在对土地的利用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多功能性,使得土地利用更加节约集约,是未来我国土地利用的主流趋势。土地利用多功能性是一定时期一定区域范围内,人类对土地资源进行利用,产生的包括社会、经济、生态在内的多种功能的状态及其表现。随着我国对土地综合利用的重视,学术界也逐渐开始了对土地利用多功能性的相关研究,从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进行切入,对不同地区土地利用各项功能的发挥和各项功能间是否协调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与研究,能够从根本上把握区域土地利用优势与不足,从而针对性的提出完善与解决措施。
本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26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城市、不同时点的土地利用总功能及社会、经济、生态三大子系统功能进行评价,并对其时空分异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本文通过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土地利用三大子系统及其两两之间的功能协调程度进行测算,并对各市2009年和2016年间的耦合协调度差异进行对比。在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评价及对各子系统功能间相互作用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引入障碍度模型,对2009年及2016年不同城市相对滞后的土地利用功能进行障碍因子测算,从根本上探讨不同城市土地利用多功能性相对薄弱的环节及其形成原因。具体研究结论为如下几点:
(1)对比长三角城市群26市2009年和2016年评价结果,2016年各市土地利用总功能及三大子系统功能指数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南通市土地利用总功能的增幅最大,无锡市增幅最小。少数城市的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功能有小幅下降,而所有城市的土地利用生态功能均保持上升。
(2)沿海及省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功能指数相对较高。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功能指数较高及高水平城市具有较强的集聚性,上海市及各省会及周边城市的土地利用社会功能指数相对较高,而以南京市和常州市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其土地利用经济功能指数相对较高。由于不同地区地理位置及自然资源禀赋的不同,土地利用生态功能指数相对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城市群南部地区。
(3)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子系统功能间的耦合协调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各市2016年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生态、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社会—生态、土地利用经济—生态功能耦合协调系统的协调程度对比2009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4)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26市中土地利用生态功能相对滞后的城市数量较多,其首要障碍因子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而森林覆盖率为次要障碍因子;社会功能滞后型城市的首要障碍因子多数为从业人口密度;经济功能滞后型城市的首要障碍因子则相对多元化,分别为人均GDP、地均粮食产量等多种因素。
本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26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城市、不同时点的土地利用总功能及社会、经济、生态三大子系统功能进行评价,并对其时空分异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本文通过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土地利用三大子系统及其两两之间的功能协调程度进行测算,并对各市2009年和2016年间的耦合协调度差异进行对比。在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评价及对各子系统功能间相互作用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引入障碍度模型,对2009年及2016年不同城市相对滞后的土地利用功能进行障碍因子测算,从根本上探讨不同城市土地利用多功能性相对薄弱的环节及其形成原因。具体研究结论为如下几点:
(1)对比长三角城市群26市2009年和2016年评价结果,2016年各市土地利用总功能及三大子系统功能指数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南通市土地利用总功能的增幅最大,无锡市增幅最小。少数城市的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功能有小幅下降,而所有城市的土地利用生态功能均保持上升。
(2)沿海及省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功能指数相对较高。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功能指数较高及高水平城市具有较强的集聚性,上海市及各省会及周边城市的土地利用社会功能指数相对较高,而以南京市和常州市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其土地利用经济功能指数相对较高。由于不同地区地理位置及自然资源禀赋的不同,土地利用生态功能指数相对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城市群南部地区。
(3)不同时间、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子系统功能间的耦合协调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各市2016年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生态、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社会—生态、土地利用经济—生态功能耦合协调系统的协调程度对比2009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4)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26市中土地利用生态功能相对滞后的城市数量较多,其首要障碍因子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而森林覆盖率为次要障碍因子;社会功能滞后型城市的首要障碍因子多数为从业人口密度;经济功能滞后型城市的首要障碍因子则相对多元化,分别为人均GDP、地均粮食产量等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