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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 引言部分概述了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功能与现有缺陷,说明应加以改革和完善。 正文部分共分五章: 第一章:死刑复核程序概述。本章首先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进行简要阐述,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功能,为下文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奠定理论基础。 第二章:建国以来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历史沿革。本章以史料陈述和比较分析的方式讲述了建国以来我国死刑核准权在整体上经历了一个分散——集中——再分散——再集中的演变过程,说明死刑核准权最终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是实至名归,是死刑复核程序真正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 第三章: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弊端。本章对死刑核准权在长期下放期间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主要提出以下弊端:死刑核准权的下放不具备法律支持,导致立法冲突;并由此造成二审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合二为一的不利局面,使死刑复核程序形同虚设,不利于有效发挥其纠错与保障功能,难以保证死刑案件审判的公正性。通过对以上各方面问题的论述,说明为了有效发挥死刑复核程序的应有价值与功能,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 第四章:死刑核准权收回的现实合理性分析。本章具体从五个方面评述了死刑核准权收回的现实合理性与必要性,指出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既顺应了世界严格限制死刑的趋势,又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既有利于克服死刑复核程序流于形式的弊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目前死刑复核程序之缺陷,也体现了国家慎用死刑的严肃态度,是贯彻我国刑事政策,实现我国死刑复核程序设立之目的的必然要求;同时有利于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提高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制的统一;并且这一重大举措彰显了刑事司法尊重和保障死刑罪犯人权的宪法理念。 第五章: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本章分别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制度定位、死刑复核案件的审理方式、审理内容、审理期限、死刑复核程序监督机制的完善、死刑复核机构的设置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