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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得中国有条件考虑如何充分实现人民民主、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的问题。这需要当代中国的民主建设从两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在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内建设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文化等各社会领域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辅助作用,以建立民主的社会基础。二是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社会性因素不断发展壮大的情况下,民主建设需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这些因素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新的动力。该文认为“以社会制约权力”可以实现这两方面的要求。首先,它通过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并对国家权力构成一种广义的制约,建立起一系列社会机制,从而发挥整个社会领域对民主建设的支持和辅助作用。其次,它可以将新生的社会性因素吸收进现行政治体系中,并使其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制约因素发挥作用,从而健全了民主体制。
该文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理念”,第二部分“‘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理论逻辑”和第三部分“‘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实践”,以及导言和最后的结论。导论主要解决理论假设问题,包括研究意义、研究的理论框架、相关概念、研究对象、研究的问题等。
第一部分是认识和理解基本命题,其中第一章是对基本假设——“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界定,第二章是“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历史演进,即历史进程中“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社会制约权力”这样一个演进过程以及与之相一致的民主模式。
第二部分是理论逻辑,其中第三章回顾相关的理论并做简要评价,在此基础上,第四章提出了该文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的实践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实践条件和意义,二是当代中国“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实践问题。第五章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条件。第六章则主要分析“以社会制约权力”与现代民主的联系,揭示推行“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现实意义。第七章和第八章主要分析“以社会制约权力”与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关系,包括当代中国为什么要推行“以社会制约权力”以及其可行性。最后的结论认为“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当代中国民主建设值得期待的“生长点”,虽然它目前的份量还比较轻,但存在良好的发展前景。
该研究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该文是一种理论研究。虽然是针对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解决方案,但总体上属于理论研究,目的是比较完整地论述“以社会制约权力”这一理论。
第二,注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的紧密结合。“以社会制约权力”在西方国家的实践已经比较成功,还形成了一些相关理论,但是,这些理论和实践并不适合当代中国。所以,对“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探讨,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特别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精神,同时又考虑当代中国的实际需要,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另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性、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方面,也是该文极力需要维护和实现的。
该文在以下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创新:
(1)提出“以社会制约权力”条件下的民主模式,即参与—治理型民主。该文将“以社会制约权力”与“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联系起来,共同构成一个权力制约的理论体系,并提出在“以社会制约权力”条件下,由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管理之中,使传统的以国家权力为主角的统治型民主转变为参与—治理型民主,社会性因素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提出解决当前中国民主建设中社会性因素不断发展壮大这一新现象的思路,即“以社会制约权力”。当前,在社会与国家的互动中,属于社会这一方面的因素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其影响足以改变政治发展的方向。在“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思路下,社会性因素被吸收进现行政治体系中,但它不是简单服从、被动接受国家权力,而是以国家权力的制约因素出现,为民主建设增加新的动力。
(3)以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民民主和“议行合一”理论中心,构建“以社会制约权力”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提供了世界观层面的理论基础,人民民主理论提供了政治制度层面的理论基础,“议行合一”理论提供了政体层面的理论基础,但基本精神都是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以社会制约权力”也是在这个基本精神之上建立起来的。
(4)从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方面来概括“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条件。分类概括比较清晰,同时避免无穷列举的弊端。
(5)该文认为当代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双重属性:一是立法机关的属性,主要从人大的实际工作中体现出来;二是民权机关的属性,主要从人大的本质、有关人大的法律规定等方面体现出来。今后需要从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法定权力的角度探索发挥人大作用的途径。
该文认为今后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有:
(1)民主思想和民主理论中“以社会制约权力”发展过程研究。
(2)“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比较研究,如文化传统、发展进程类似中日两国间社会制约国家权力问题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