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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各地工商部门和国家工商总局先后颁布有关商业性债转股的法律文件后,商业性债转股作为企业融资减负的一项措施便积极推行开来,其中大部分都是关联人债转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难免发生公司关联人滥用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和关联人之外的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害的情形。鉴于此,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对关联人债转股的法律规制进行深入探讨。除引言外,全文共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论域界定:公司关联人及关联人债转股。这部分对关联人、债转股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指明本文关联人债转股的的内涵和外延。关联人债转股不属于政策性债转股,而是商业性债转股的特殊类型,是对公司具有关联关系、能对公司产生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人,在公司设立之后,以公司的债权出资获得股权的行为。此外,本部分还将关联人债转股与股东以债权抵销欠缴出资进行了比较区分,并对关联人债转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理论分析:公司关联人债转股的利与弊。关联人债转股的产生有深刻的制度理论背景。本部分以交易成本理论、经济人假定和利益冲突理论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对关联人债转股的利与弊进行了探讨。关联人债转股既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也可能因关联人对关联关系的滥用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第三部分,实践考察:我国公司关联人债转股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成因。本部分先介绍了关联人债转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导致这些问题的制度成因,如立法目的不明、公司制衡监督体系存在缺陷、中介机构审查不力、信息公开制度不足、法院审查流于形式等。通过对关联人债转股进行实践考察,为关联人债转股法律规制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议。第四部分,对策建议:我国公司关联人债转股法律制度的完善。通过前文对关联人债转股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提出完善关联人债转股法律规制的原则和建议,包括明确债转股的目的和适用对象、健全股东会批准制度及监督制衡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中介机构审查机制以及建立司法实质审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