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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80年代,我国出现了早期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2000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 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不少电视媒体因法制节目办得有声有色而名声大振,法制节目也与时俱进,逐渐成为各电视媒体的强档或金牌节目。如央视的《今日说法》、重庆台的《拍案说法》等等。虽然我国的法制节目在不断成熟和完善,但是,目前众多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也出现了不少通病,如:对法制节目现在选题的错位,报道方式的偏颇,报道意义上的失衡已经成为限制法制节目发展的主要障碍。电视法制节目要想真正担负起普法和释法的社会责任,就必须对现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在此结合了西方叙事学理论,对中国法制节目现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试图用叙事学的角度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阐述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特点与故事化叙事的关系,并试图从中找到适合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的发展的道路,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过程及其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从中得出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独有的特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史与中国法制建设密切相关的,而由于中国处于法制建设的初级阶段,各方面还不完善所以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自身产生了一些问题。,第二部分是结合叙事学的理论与中国电视法制节目自身的特点,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叙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结构主义将叙事划分为“故事”( histoire)与“话语”( discourse )的理论,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故事(即叙事内容)和话语(即表达方式)进行研究。分别归纳出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几大叙事元素,比较了不同叙事者模式的各自特点,从话语的维度探讨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叙事策略,并配以具体个案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通过上面的分析,在如何选题中强化电视法制节目故事性因素,如何叙事方式上突出故事性特点和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叙事的意义等提出一些具体想法。第四部分是通过上面的分析论证,并与西方法制节目对比,结合对中国自身的国情,对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故事化叙事提出人文关怀,隐藏意识形态,和娱乐化的“度”的实用手段,给中国电视法制节目未来发展的出路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