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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然而与此同时,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日渐突出、矛盾不断深化,成为危害我国社会团结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遗产税作为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的工具,也频繁出现在中国的媒体以及公众的视野中。
论文从研究遗产税的定义、国外开征情况以及在国内的演变入手,结合我国国情,深入分析当前社会和经济现状,在归纳总结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观点,并对反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各种观点进行了评析,进而以政府职能、社会公正、公共产品为角度着重探讨了在国内开征遗产税法理依据和必要性,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开征遗产税的法理依据——“社会财富公平说”,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基本目的和意义在于促进我国国家、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进步。以此为基础,论文紧扣“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对我国遗产税进行了税制设计,涉及遗产税的税制类型、税收收入归属、征税渠道、纳税人、辅助税收设置、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夫妻间遗产转移、税收减免、动态评估、开征时机和开征步骤等,提出采用“三步走”的实施策略,从现在开始,跳出是否应该开征遗产税的论战之中,投入实际的行动,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调节个人收入和社会财富的税收体系,其中包括完善的遗产税税收政策。
论文最后指出我国开征遗产税整体实施战略的大框架应该提升到构建完整的调节我国个人收入和社会财富的税收体系的高度进行设计,使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赠与税等密切配合、协调,以发挥最大效用。
在我国及时开展遗产税相关工作的价值将是非常巨大的,远远超出遗产税自身所具有的狭义的意义,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能够加速推动我国目前各种政治、经济、法律体制的完善,建立我国调节个人收入和社会财富的完整税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财富分配上的问题,真正实现社会的公正、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