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些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一体化、经济结构调整、生产技术创新、政策支持等等使中小企业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扩大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融资需求方面却受到诸多限制,虽然国家制定了多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本文就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浙江吴英非法集资案为背景,引出我国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环境。从而借鉴外国发达国家针对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基本法、税收优惠政策、信用担保体系、财政补贴四个方面的实践经验,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现状。从这些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基础,同时,我们应该尽快建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法律法规。出台《中小企业融资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保障。最后,本文提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对策: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一是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建立以创业板为主导、以风险投资市场、三板市场、公司债券市场为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开拓场外交易市场;建立使中小企业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相互流动的直接融资体系;规范民间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立法监督体系。二是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融资。三是完善我国私募基金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在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方面,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出发,一是完善融资租赁法律制度。二是完善抵押担保的法律制度,包括扩大动产担保范围;在担保法中设立信用担保的法律条文;简化抵押担保流程,注重抵押担保办理实效性。三是为信用担保进行专门立法,包括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制度、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从而奠定中小企业的信用基础。四是积极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金融环境。包括鼓励、引导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信贷政策;政府应该减免税收,给予中小企业财政补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我国法学界和经济学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资本市场急需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融资法律体系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