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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于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对该准则进行修订已迫在眉睫。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企业会计信息的交流和使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化平台,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截止到目前,财政部先后发布了1-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2010年4月财政部在其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中提出,中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遵循路线图的要求,切实考虑中国的现状,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中去,为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贡献自己的力量。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对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增补。伴随着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中国证监会取消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以及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双重披露及双重审计的规定。但是香港证监会尚未批准AH股上市公司仅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因此,截至目前为止,AH股上市公司仍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双重披露和双重审计。由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三项财务指标则是反映和分析企业多方面情况的综合指标,因此本文通过对AH股上市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双重披露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的分析,进而判断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效果。然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对具体财务指标的分析,只有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显著的提高,才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终目标。而盈余稳健性可以很好的诠释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本文通过对AH股上市公司盈余稳健性的分析进一步判断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效果。本文以2007-2014年AH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采用实证的方法检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效果。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对AH股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三大财务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和显著性检验,并运用Basu模型对盈余稳健性进行多元线性回归。通过对以上两方面进行分析,以逐层递进的方式验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效果。研究结果表明,AH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缩小,盈余稳健性提高,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效果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