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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和公司制度的缺陷以及股权分置的特殊结构,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很多舞弊现象,如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其中讨论最集中的是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掏空”又称为“隧道效应(Tunneling)”,是指作为管理者的大股东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产行为,既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制权,通过多种隐蔽手段如内部关联交易、证券回购等,从企业转移资产和利润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或者非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导致不容忽视的后果,如操纵了企业的财务信息,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上市公司的自身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问题。审计师审计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应该有效的识别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根据大股东“掏空”的严重程度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那么对我国这样一个处于逐步发展阶段的资本市场而言,审计师能否如预期那样能够识别大股东的“掏空”行为?针对不同“掏空”程度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出具何种审计意见类型?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变更与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是否有关系呢?这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本文首先根据我国沪两深市上市公司2008-2010年连续3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综合了影响外部审计质量的三个主要方面: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变更,采用多元Logistic回归的实证方法和建立对照组进行对照分析,研究这三者对大股东“掏空”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其次研究这三者与大股东“掏空”之间的关系;最后站在公司治理的视角,主要是外部审计监督的角度,对遏制大股东“掏空”行为提出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性的建议。根据实证得出的结果,本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2008-2010这3年中,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收到的审计意见与大股东担保“掏空”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大股东通过担保方式“掏空”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更大。(2)2008-2010这3年中,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掏空”的上市公司,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较小。(3)在这3年中,审计意见与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均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上市公司的规模越大,就越不容易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4)实证结果得出的结论:审计费用和审计师的变更与大股东担保“掏空”和大股东资金占用“掏空”不存在任何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