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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监禁刑的出现与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标志,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非监禁刑的代表——社区矫正迎来了新的的机遇期,得到了迅速的成长与发展。我国的社区矫正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各种符合地区现状的发展模式。以“两高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指导,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法院、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检察院进行监督的工作模式,也形成了判前调查评估、矫正接收、执行与管理、矫正解除等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与流程。在非监禁刑逐渐成为主流的今天,社区矫正的实施既实现了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又为帮助他们适应社会、最终融入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在为成绩而惊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社区矫正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和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效果。笔者自2014年7月开始进入L区司法局W司法所以驻所社工的身份进行了长达二年的实习,先后采用问卷法、观察法和访谈法从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等方面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本文以帮助矫正对象再社会化为出发点,分析了影响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主客观因素,发现在实际过程中矫正对象面临着就业、人际关系处理、冲突处理等方面的困难,并通过个案研究的方法,探索个案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通过接收评估发现矫正对象问题、针对问题制定矫正计划、实施计划解决问题、再评估、结案及后续服务的这样一种介入过程和工作方法。在实践过程中笔者发现,个案社会工作在帮助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和接纳自己、恢复自尊和自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拓展社区资源、融入社区活动中发挥了积极效果,同时却对行政管理倾向严重、社区服务空置、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低、社工角色定位难和被行政化等问题无能为力。基于以上的研究,本文从建立技能技能培训中心或行为矫正中心、倡导有偿劳动与无偿劳动相结合、调动国有企业及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培育社工机构、加强对社工的培训与考核几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以期对今后个案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实践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