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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属于国家执行刑罚的一种机构。对罪犯执行刑罚,监狱遵循的是劳动与教育、改造与处罚相结合的基本指导思想,经过改造将罪犯变成守法公民。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改造,大都是采取强制劳动与教育的方式进行的。改造旨在对政策、法制、前任、道德等多个方面对罪犯作思想教育。通过生产劳动的方式,对罪犯的思想进行改造、矫正其恶劣的习惯,以及促进罪犯学生生产技能的一种活动。从我国来看,对罪犯进行改造,基本上采取的是劳动改造方式,其也属于推动罪犯转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最为基本的方式方法。对大部分监狱来说,其不但拥有监狱的职能,而且也具备企业职能。就其企业职能而言,一方面让服刑人员拥有了劳改的岗位,提供了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还具备了相应的经济效益,在无法保障监狱经费时,可以缓解监狱经费紧缺的问题。在我国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企业、监狱混合一体的模式开始变得不再适应形势发展,从国内监狱工业生产来看,亏损十分严重。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采纳了司法部的建议,对监狱体制进行了改革,以此让监狱惩罚与改造服刑人员的基本职能能够充分发挥,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改变监狱企业入不敷出的状态。在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逐步构建了“监企分开”的新格局,为更好地推进监狱企业及监狱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从现代企业视角来研究当下的监狱企业,笔者认为对监狱企业的内控制度进行优化与改进,对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障资产安全,以及确保财务报告和有关数据真实可靠是大有裨益的。笔者选取吉林省的某监狱企业新生公司为案例样本,研究如何完善该企业的内部控制,可以更好地实现对其财产安全、完整进行维护,避免出现资产流失的情况;对新生企业会计行为予以规范,确保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推动新生公司高效运行管理。切实管用的内控制度,一方面可以科学地对公司中各职能科室与员工做出牵制及分工控制,另一方面可以防止重复设置岗位,避免出现职能重叠的情况。推动公司内各部室与人员确定其工作目标,认真履职。确保公司能够有序经营、高效运转。本文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并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本文通过曾在吉林省某监狱所属的新生公司狱担任基层警察和财务人员的工作经历,分析了该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内部控制相关理论知识,对新生公司如何有效改进内控制度给出自己的看法。本文试图找出新生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种种缺陷,并分析形成该现象的原因。紧扣监狱企业的双重组织目标,加强和改进符合监狱企业,特别是从事轻工业监狱企业现实所需的内控制度,为类型相同、性质相近的监狱企业不断完善其内控制度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