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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渐加强,人民对于法院系统所提供的司法需求也日趋增长。基层人民法院是四级法院中案件数量最多,与当事人联系最为密切的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该层级法院表现的更是尤为突出,所以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在法官员额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的配额有限的大背景下,将法院服务进行外包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形势所需,也是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措施。将法院服务进行外包是近年才展开的实践,因此各地区法院服务外包尚未形成系统的实践模式,并且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本文通过前期对各法院服务外包情况的调查了解,将法院可进行服务外包的业务进行区分,并对法院可外包业务分析其在不同情况下可以使用的外包方式。然后选取仙游县人民法院作为案例分析基层法院服务外包的情况,分析中发现基层法院服务外包中主要存在外包途径单一,部分人员专业化不足;评价标准不明确,缺乏绩效考核;当事人接受服务的被动性;管理压力大,责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法院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性需求强;服务外包的考核评估体系不易量化;服务外包监督体系的缺失以及服务外包管理体制还未健全。为解决以上问题,提出应积极培育外包市场,逐步提高外包准入门槛;因地制宜,做出最优的外包决策;细化审判服务事务外包项目,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外包服务回应机制,增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外包服务顺利运行;健全服务外包管理机制,强化内部规范管理等建议,期望可以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提供一个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