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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选取瓮安事件和番禹事件为代表,探讨中国的政治社会环境中,集体行动的媒体报道框架。文章首先综述了西方对于集体行动、社会运动的研究,以及中国的近似概念“群体性事件”、“公共危机事件”等,选择采用“集体行动”作为指称当前中国社会抗争活动的总括性概念。此处,集体行动指的是许多个体参加的、自发性较强、具有一定利益诉求、通常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的大规模聚集行为。 参考赵鼎新等人对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的定义,本研究强调“制度化”是判断集体行动类型的关键,并根据制度化标准选取处于制度外、内的典型事件——瓮安事件和番禹事件为样本,将处于制度化两极的两例事件放在一起加以比较分析。这种尝试的目的,一方面试图通过两种基本类型来概观当前中国集体行动的总体样貌,另一方面,希望藉此观察制度内外的集体行动被赋予了各自什么样的形象、政府及舆论对两者的支持度区别,并对中国的集体行动是否会如西方社会运动一样具备从制度外向制度内转换的可能性做一些粗略思考。 研究对瓮安事件和番禹事件的449篇样本进行内容分析和文本分析,得出结论是,瓮安事件的报道采用的是维稳框架,番禹事件采用的是维权框架。维稳框架中,大众的形象呈现模糊、泛化和碎片化的状态;维权框架中,集体行动的大众具有清晰的形象、明确的代言人,并具有完善的表达能力和行动能力。媒体在报道集体行动时,都表现出对宣传话语的突破、对秩序和法律的尊崇以及使用化约的话语策略以规避制度化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