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崛起和应用模式的涌现,全球数据量呈现出明显的爆炸式增长,人类不可避免地进入“大数据”时代。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已经变成一种“流通货币”,在大数据互联网环境中,数据信息在商业运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互联网行业繁荣发展的关键前提条件之一。但是,随着互联网行业对个人信息需求量的增加,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当成商品进行买卖,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随之而来,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普遍现象,这使得消费者对隐私信息问题越来越关注,隐私顾虑也越来越高。Harris(2004)调査表明,65%的被试者因为担心个人信息隐私被泄露而拒绝在网站上提交个人信息。互联网企业因为无法获得准确的消费者信息,就不能再为其制定精准的服务与营销方案,从而无法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这无疑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因此,本文研究互联网环境下消费者披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影响因素,这对网络隐私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同时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提供实践指导意义。现有研究表明,大数据背景下用户的网络隐私顾虑和隐私披露行为发生了新的变化。那么,新背景下用户的网络隐私顾虑与隐私披露行为有哪些新特征?面对大数据环境带来的隐私挑战,用户的网络隐私顾虑会对其隐私披露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当前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缓解用户的隐私顾虑并促进其进行信息披露?基于上述的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从多维发展理论视角出发对网络隐私顾虑、隐私披露行为、隐私收益(物质激励、个性化服务、社会融入感)的关系及其作用机理展开研究。首先,本文对信息隐私、网络隐私顾虑、隐私披露行为、隐私收益的概念内涵及研究历程进行了综述,基于多维发展理论,分析了大数据背景下信息隐私的新特征,并提出了网络隐私顾虑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内涵与测量维度,在现有的测量基础上(控制、知晓、收集、二次使用、错误、不当访问),结合我国特殊国情增加了“事后救济”这一新维度;其次,基于隐私计算理论对网络隐私顾虑及其与隐私披露行为、隐私收益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推导,提出20个理论假设;最后,利用收集的960份用户的样本数据,采用SPSS 22.0和AMOS 21对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分析结果表明其中10个获得支持,1个获得反向支持,9个未获得支持。基于对理论结果的分析探讨,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用户的网络隐私顾虑维度为控制、收集、二次使用、错误、不当访问及补救;第二,网络隐私顾虑对隐私披露行为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第三,物质激励作为调节变量,在网络隐私顾虑与隐私披露行为关系中具有显著负向调节效应,但控制和错误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第四,个性化服务作为调节变量,在网络隐私顾虑与隐私披露行为关系中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第五,社会融入感作为调节变量,在网络隐私顾虑与隐私披露行为关系中具有显著负向调节效应,但控制和收集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本文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创新点和贡献:第一,丰富和拓展了大数据背景下用户网络隐私顾虑的概念内涵,构建了这一背景下我国用户的网络隐私顾虑维度测量体系;第二,从多维发展理论视角丰富了用户网络隐私顾虑的相关研究,采用实证研究对用户网络隐私顾虑对隐私披露行为的影响机理进行了理论验证;第三,丰富和拓展了隐私披露行为的相关理论研究,为个体层面的隐私顾虑及隐私披露行为研究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