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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行之有效的信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达到两方面的设定目标:一是对于制度的制定者政府而言,它可以防止公权力侵犯私权力,保证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其工作的公开、公平;二是对社会群众来说,它可以帮助处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解决两者之间的纠纷问题,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信访条例》在2005年被重新修订,新条例使用之后并没有能够真正地解决信访难题,有时依然会出现扰乱信访秩序的事件,还有少部分人会打着“上访”的名义,举行非法活动;还有部分人会打着“维权”的名义,向政府提一些过分的要求,信访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在这种状况下,深入研究信访终结制度,如何将信访问题进行有效的终结,对于改善信访现实状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篇文章从分析信访终结的涵义入手,对信访终结的必要性、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研究,接着以必要性为依托,以当前信访终结实践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成因为切入点,以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重构点,提出在法治视角下完善信访终结制度的基本思路与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