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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境外非政府组织顺应我国对外开放的形势,逐渐进入中国社会参与社会管理。到八十年代中期,境外非政府组织将其活动的重点转移到西南地区的社会管理。特别是云南,有独特的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加之地缘优势,吸引了大量境外非政府组织入驻开展活动,成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的热点地区。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部分境外非政府组织已经以其实际行动给云南的社会管理带来了积极的一面,但不可避免的,在促进云南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其中首要解决的便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准入问题。准入制度建立是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云南开展活动的“入场券”。虽然,云南省2010年颁布实施的《云南省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有法可依,但是由于该规定是我国首个颁布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管理服务的地方性规章,由于缺乏管理经验,不免在制定法规的时候顾及不到适用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值得肯定的是,在实施两年多的时间里,不少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配合法规的实施,完成了身份和项目备案。然而,也出现了部分境外非政府组织因各种原因没有完成备案,从而阻碍其在云南发展的情况。文章总体包括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介绍了非政府组织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从国外、国内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史及云南非政府组织的情况阐述了笔者对非政府组织的认识。第二部分,笔者对当前云南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法律制度做了梳理,通过对准入的管理部门、身份备案、项目备案及准入领域等方面,具体阐述了云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情况。在第三部分中,笔者就云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做具体分析。第四部分是关于准入制度的完善,是笔者在亲身走访云南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后,同时基于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制度完善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制度的立法选择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