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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并重构着我们的生存空间,给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社会问题总是与社会发展同在。在我国,由于受历史原因、地理环境、社会背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个人自身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出现了信息获取与利用的分化现象,即“数字鸿沟”现象,近年来虽有缓解,但依然存在;同时,信息泛滥、信息欺诈等信息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践踏了人们的信息权利,妨碍着信息的公平获取,这就是本文研究的信息公平问题。
在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的今天,信息的分化必然会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信息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研究信息公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研究当代信息公平问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作为指导。公平是具体的,相对的,追求信息的绝对平等是不现实的。要弥合“数字鸿沟”,实现信息公平,既要消除“信息贫困”,逐步缩小信息主体间的信息差距,又要考虑到信息主体之间的天赋和能力差异及其对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实现信息资源在获取和配置上的和谐状态。为此,还必须保护信息生态,保障信息安全,以维护信息主体的信息权利。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启示我们,信息公平的建构既要重视社会结构的作用,又不能忽视信息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要从整体性研究入手,认真分析信息公平系统的构成要素,本着一定的原则,设计和规划信息公平的目标取向和调控策略。
信息公平问题的合理调控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政府应在调控中起核心作用,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参与,确保信息资源得以合理整合与配置,完善的法律体系得以建立,良好的信息道德得以形成,信息主体的信息素养得以提高。这样,才能使社会全体成员--无论其生在何地、处于何种阶层,文化程度、收入、性别如何--都能在安全、和谐的信息环境里,有权利、有尊严、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获取和利用有效的信息,才能实现信息富裕、信息安全、机会平等、各取所需、所需能取、所取能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