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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作为一种视听结合的综合艺术,它是由声音和画面共同构成的,而声音与画面在电视这一信息流当中又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当音乐进入到电视艺术之后,它就成为了电视声音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与语言(人声)和音响(音效)一起,共同形成了电视艺术的听觉形象,强化了电视语言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而对于一档具体的电视栏目来说,其中的音乐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对于电视栏目的意义是极其重要的。可以说,没有哪档电视栏目是不使用音乐的,它们从音乐声中开始,又在音乐声中结束,音乐对整个电视栏目的发展具有一种起承转合的结构作用。与此同时,音乐还塑造了电视栏目的独立品格,使栏目的主题、栏目自身的独特性通过音乐的渲染和烘托而更加清晰鲜明。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电视栏目音乐作为电视栏目听觉要素的构成元素之一,它在继承了传统音乐的某些特点的同时还要兼顾电视栏目本身的一些个性化问题。也就是说,电视栏目音乐是从属并服务于电视栏目的,它与传统意义上的音乐以及其他节目音乐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因此我们在分析和欣赏电视栏目音乐时,就不可以将其与传统音乐等其他形式的音乐混为一谈,而是要充分考虑电视栏目音乐在电视栏目中具有的特殊性,进而去挖掘、理解电视栏目音乐在具体的电视栏目当中所表现出的特殊功能。当我们对电视栏目音乐的特性及功能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便可以在电视栏目的策划中加以运用,使其能够更好的为电视栏目服务,从而促进电视栏目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除去结语全文总共由五部分构成,首先是引言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还梳理了理论界在现阶段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情况,并据此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创新点及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出现在电视栏目当中的各种音乐现象进行的分析,通过分析得知,在电视栏目当中运用的音乐与传统意义上的纯音乐以及其他的节目音乐在使用方式、完整程度以及主题发展的意义上都存在不同,根据这些不同最终提出了“电视栏目音乐”的概念;第三部分主要从伴随性、标识性和非完整性三个方面阐述了电视栏目音乐的特性。其中,伴随性又可以分为片头片尾伴随、情景伴随和情感伴随三种方式。标识性是指电视栏目音乐的栏目标识、段落标识和风格标识。而非完整性则主要指电视栏目音乐的简捷化、片段化、拼接化及其即兴-即入-即出的特点;第四部分探究了电视栏目音乐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为六大类,分别是结构提领、组织串联、画面整合、情感催化、气氛激励和空白修饰;最后一部分总结概括了电视栏目音乐在栏目策划中的重要性,并对其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