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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诉令制度是英美法国家解决国际管辖权冲突的一种特殊制度,主要是针对本国法院具有属人管辖权的当事人,禁止其在外国法院诉讼。但同时由于它的冒犯性,各国均遵循尊重国际礼让、保守并谨慎适用的原则。相比而言,由于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并没有将禁诉令纳入成文法中,也没有衡平法的救济方式。因此,大陆法系国家对于禁诉令比较陌生,对禁诉令制度的研究也比较落后。近年来,随着在国际仲裁和民事诉讼程序中禁诉令屡屡出现,该问题也逐渐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全文共分为四章,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来阐述禁诉令的产生背景、适用范围,并结合英国、美国两大主要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国际规则来说明禁诉令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及其影响。文章最后重点分析了中国禁诉令的案例和相关问题,同时结合中国适用禁诉令制度的理论依据,对禁诉令制度在中国的司法应对和未来制度建立的具体条文设计进行了论述。第一章是概述部分。主要介绍禁诉令的概念、历史起源、发展轨迹和特点等问题,为以后各章的论述打下基础。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英、美两大主要英美法系国家禁诉令制度的发展轨迹,以及其签发禁诉令的评判标准。本章同时以德国为例,介绍了大陆法系对于禁诉令制度的一些不同看法。第三章介绍了当前主要国际规则对待禁诉令的态度。探讨分析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及判决执行公约》(简称《布鲁塞尔公约》)、《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2006年修订版)两个主要国际文件对待禁诉令制度的不同态度。第四章探讨了禁诉令在中国的有关问题。主要分析中国的禁诉令案件,对于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我国如何应对和适用禁诉令提出了相关建议,进而提出构建我国禁诉令制度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