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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研究中一个常谈常新而又难以突破的话题,职业教育开展校企合作是由其本质属性和使命决定的,职业教育的跨界性和职业性决定了仅依靠职业院校单一主体是不可能独立完成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重任的,需要行业企业的广泛参与,这也逐渐成为了人们的普遍共识。随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开始认识到校企合作中的制度问题已成为诸多困难的核心和焦点,如何完善校企合作制度,使之实现制度化成为了校企合作能否深入发展的关键。而实现校企合作制度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静态层面的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二是动态层面的校企合作制度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者行为主体的行为偏好和行为逻辑,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决定着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实现效果。而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是从组织和制度等层面来解释和分析制度化是如何发生、形成和内化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本研究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为主题,以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为研究视角,全文贯穿静态的制度构建和动态的行动者行为策略和逻辑两条线索展开相关研究,以期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现制度化提供思路和策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绪论部分:包括选题缘由、研究综述、概念界定和研究设计等。第一部分:对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的核心观点和研究内容进行简要概述,其中包括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制度环境与合法性机制、制度与组织关系与制度逻辑和制度建构与制度化等核心概念和内容,并从内涵、标准、层次和主体等层面对校企合作制度化进行内涵解析,以期更好地了解校企合作制度化内涵。第二部分:对当前我国校企合作制度化困境和现状进行梳理,以期清晰呈现校企合作制度困境的现状,并运用制度逻辑的分析方法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职业学校和企业等校企合作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主体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行为逻辑和行为策略进行分析,明确在当前制度环境下各行为主体的行为表现和特征。第三部分:运用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分析视角从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三个层面对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困境进行原因探析,并对校企合作困境的复杂生成机理进行分析,明晰校企合作制度化困境的根源,对进一步建构制度化的校企合作制度提供立论依据和参考。第四部分:结合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归因分析,运用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视角,从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等层面来试图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框架,并试图对实现校企合作制度化提出相应的实现路径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