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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治理结构是指组成企业的一些主要的经济主体依据其在企业经济和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作用的方式与方法,以及这些经济主体之间在发挥作用时所形成的相互关系。其中,股权制度、组织和管理制度、融资制度是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三个重要的方面。三菱集团中企业传统的治理结构是主银行制度下的内部人控制治理结构,企业通过主银行进行融资,通过相互持股来互相支持,这种法人相互持股又使企业由经营者实际控制,股东权益被弱化。但泡沫经济破灭以来,由于技术、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三菱集团传统的企业治理结构开始发生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这种变化主要体现为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股权制度、组织和管理制度、融资制度三个方面。即在法人相互持股、主银行制度下的内部人控制体系向着相互持股弱化,注重普通股东权益,注重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转变。具体表现如下:从股权制度变化看,相互持股松动,个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增加,股东权力增大,经营者地位下降,内部人控制松动。个人股东的权力增加,使企业朝着股东领导企业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转变。尽管如此,法人相互持股依旧在企业股权中占主流地位。从组织和管理制度变化看,股东大会效力增强,董事会、监事会实际监管效力增强,企业经营者开始重视股东的利益,经营者控制的地位开始削弱。但股东大会效力增加有限,董事会、监事会中企业经营者依旧占主流,注重股东权益经营还没有占主流,经营者依旧主导企业经营。从融资制度变化看,短期借入资金有所弱化,长期借入资金作用增加;债券融资作用减少,股票再融资很少采用;间接融资的主流地位没有动摇。总之,虽然三菱集团的企业治理结构在向“盎格鲁—撒克逊”方式转变,但这种转化程度较轻。从整体上看,三菱集团的主银行制度下的内部人控制治理结构依旧处于主流地位,并且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这种治理结构。本文将从股权制度、组织管理制度、融资制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剖析三菱集团内部成员企业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化,试图得出一些结论。在此基础上通过交易理论对这种治理机构的变化进行分析,试图得到一些结论,以期为完善中国企业治理结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