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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军队拣选制度是伴随着募兵制确立而出现的一种士兵考核机制,其核心为“优升劣降(汰)”,包括升补和降退两个层面,广泛存在于各兵种及军种之间,其中既有士兵的拣选,也有军官的拣选。由于拣选带来的生存境遇的变化,以及不同士兵生活追求的差异,导致了不同士兵对于拣选的不同态度。
在现实中,拣选制度存在着地域差异,并随着战争或和平的环境变迁而存在执行力度加强或者松弛的趋势。而且,拣选制与募兵制下的各种制度都存在着直接而紧密的关系。
拣选制度确立于太祖朝,历经动摇破坏及变革的过程,至北宋末年隳然崩溃。太祖建立拣选制的初衷是要形成强干弱枝、内重外轻的兵力分布,并且努力实现兵精用足,避免冗兵误国伤财。而且为了防止年老士兵流离失所,设立了剩员制度。可以说,宋初拣选制的确立是成功的。但在北宋的大部分时间里,拣选制的立意与其现实效果间形成了巨大反差。北宋军队中存在的士兵多上不堪战、下不堪役的现象、国家一直应对的冗兵冗费、积贫积弱的局面以及北宋末年的亡国蒙尘之恨,都与拣选制度执行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而导致拣选制执行不力的原因,主要是战争及和平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制度执行过程中各种无形但十分重要的人事关系所起到的负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