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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帮助权被大多数国家确立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也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基本人权。它是指公民享有的获得国家经济保障的权利,是公民基于生存权而享有的重要人权,当公民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丧失所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或因疾病而面临生存危机时,向国家主张物质性援助的权利。它具有社会权的性质,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对陷于生存危机中的国民提供物质救助。物质帮助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它体现了民本主义,和人道主义,也表达了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是稳定社会的重要因素。物质帮助权为其它重要人权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和保障。物质帮助权是生存权实现的保障;是平等权的延伸;是发展权实现的物质基础,是财产权的补充和完善。物质帮助权行使的权利主体是陷入生存困境中的公民,义务主体则是国家。国家对陷入危难之中的公民提供救助是其根本的责任。研究物质帮助权最终的目的在于指导和保障它的实现,使这项法定权利真正成为公民的实有权利。为此,国家应从立法、司法等各方面对物质帮助权予以全方位的保障,保证权利的落实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