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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在新加坡从事房地产买卖已有22年了。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许多地方大兴土木,市场一片蓬勃,带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房地产业也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本文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的相关房地产法律、政策,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针对中新两国关于土地买卖、房产买卖、商品房预售三方面课题的法律规定展开研究,分析两国各自的现有规定,比较其不同之处,目的是希望能对中国房地产买卖制度的建设有所帮助。
“房地产”就是房屋财产与土地财产的总称,为“不动产”。它既是现代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房地产业是不同于建筑业的一个独立的行业。它不仅是土地与建筑产品的经营部门,还从事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具有生产(开发)、经营、服务等多种性质,属于第三产业。
房地产是构成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各种经济实体的基本物质要素。房地产历来就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与广大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密切关联。而且随着人类生产力的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尤其是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以后,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向城市形式集约化发展进程中,房地产已不再只具有作为人们生产、居住等活动场所的意义,而是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社会消费、社会就业,以及金融、信贷和多种相关产业发展等社会经济活动。
作为商品的房地产,都要经过生产、流通、消费这三个环节,正是这三个环节周而复始、不断循环,构成了房地产业的运行机制。但是,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与一般商品相比,在每个环节上又有其独特的特性,特别是在流通环节的土地买卖、房产买卖、预售商品房方面,还涉及到许多的政策和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本文将根据中国、新加坡两国的相关法律,对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上述三个问题展开讨论。
本文第一部分对中国、新加坡两国关于土地出让方面的法律规定,从土地出让的含义、土地出让的管理、土地出让的方式和程序、土地出让合同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本文第二部分对中国、新加坡两国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规定,从房屋买卖的含义、房屋买卖的适用范围、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程序、房屋买卖管理以及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本文第三部分对中国、新加坡两国关于商品房预售方面的法律规定,从商品房预售的含义、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商品房预售的公证与登记、商品房预售的转让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