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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自六十年代从美国兴起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我们知道,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均衡分析和成本—收益分析法来研究资源的配置问题,但它忽视了对制度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运用新古典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制度问题。它试图将制度纳入主流经济学的范畴之中,对主流经济学进行补充、完善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对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制度是一种约束个人行动的规范,它起到约束人们行为、节约交易费用的作用。完善的制度能提高经济效率,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制度均衡是瞬间的,它经常处于变动之中。当原有制度下存在潜在利润时,利益主体将会推动制度发生变迁。诺思、拉坦等人研究了制度变迁发生的原因,国内在这方面研究也比较多,但缺少对长期变迁原因的案例说明。本文结合我国水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试图从实证的角度考察我国长期制度变迁的原因。 制度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节约交易费用,促进经济的发展。完善的用水制度是节水的关键,也是我国解诀水资源短缺的不可或缺的途径。通过对水权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能为我们创立和完善水权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综述。文章首先简要回顾了制度及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明确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指向,即新制度经济学特指以科斯、诺思为代表,以新古典方法为分析方法的经济学。文章对制度的内涵作了介绍,区分了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等概念。认为,这里研究制度就是制度安排。制度和组织是不同的,文章对它们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它们相互影响构成制度的主要内容。 其次,文章对制度变迁的概念及理论流派作了介绍。制度是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时间的变化而被打破的过程,它仅指制度安排的变化而不是指整个制度结构的变化。不论是新制度经济学还是旧制度经济学,都有自己的变迁理论。文章简要阐述了新制度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制度变迁理论。 最后,文章对制度变迁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拉坦和速水在科斯的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他的诱改性制度变迁模型。该理论认为当要素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和技术变迁后,即会发生对制度的需求。对制度供给的转变是由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引起的。诺思不仅提出了他的诱致性的诺思模型,而且提出了他的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和路径依赖原理。林毅夫补充了其他经济学家忽视的一个问题:制度为一种公共品,必然存在着搭车现象,即存在着严重的诱致性制度供给不足,国家可以采取行动弥补供给的不足。 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即对中国古代黄河流域水权制度变迁的研究。文章首先总结了我国古代水权制度的特点,接着把我国古代水权制度划分了四个阶段进行研究。第一阶段是先秦至汉朝时期。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我国开始有人工灌溉,秦朝时开始设立水事管理机构,但并未有成文法规出现。至西汉时,我国水事法律制度出现正式的国家制度,并有详细的用水顺序权的规定。出现这种变迁的主要原因在于,随着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短缺开始出现,即要素相对价格变化。除此之外,还有制度供给,特别是强制供给方面的原因。 第二阶段是唐宋元时期。它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朔。这一时期的水事法律制度也极为完善和发达,在《水部式》等法律、法规中有较明确的记载。唐朝时水事制度大多承旧制,宋元时期承唐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社会和自然科学知识进展缓慢,人口和土地相对比率变化不大及尊孔倡懦的意识形态的日益强化。 第三阶段是明清时期。这一时期封建制度开始衰落,商品经济开始在中国萌芽。水事法律制度突出的特点是非正式制度开始出现并和正式制度一道,构成水事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清朝后期,开始出现水权交易现象。其原因在于,人口的激增和里正制度的日益强化。 第四阶段是民国时期。民国时期的水权制度呈现出现代水权制度的特点。主要原因在于,国外社会科学知识的引入和现代西方科学技术在中国的传播和兴起,以及现代“民主”制度的确立(相对于封建社会而言人特别是启者,由于政权的更替使原有的路径依赖被打破,新的制度确立起来。 第三部分是理论总结和简短的启示。根据第一和第二部分的论述,我们可以验证制度变迁的许多观点,并由此得出对现实水事法律制度建立中的许多有益的启示。 本文的新意在于,通过长期的水权制度变迁的历史和原因的探索,我们能够说 2明,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和我国水事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是相符的,这弥补了国内经济学界只注重短期的现实的研究的缺陷。另外,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是我国古代水事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是我国现行的水事法律制度所欠缺的,我们在制定法律制度时需特别注意。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解释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