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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随着生物工程等先进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广泛应用,制药业已经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代表之一。药品的研制往往涉及大批人才的介入和多种技术的应用,是技术含量高、多学科高度相互渗透的综合工程。在制药企业间展开的竞争中,人才和技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谁能首先开发出新产品,谁就能够赢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可以说,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开发和创新成果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而基于制药业本身所具有的显著的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制药企业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1999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800美元,仅管仍处在低收入国家行列,但已经超过了世界银行划定的最低人均收入线。与此同时,我国的药品生产能力和医药市场规模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国制药公司,都在我国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0年,世界药品销售总额约为3500亿美元,预计这一数字在21世纪前10年的平均增幅将在7%左右,至2010年将达约7000亿美元,总额增长近一倍。中国2000年的药品销售额虽仅为约150亿美元,但至2010年将达约450亿美元,增长两倍,同期年均增幅将为12%左右,远高于前者。 随着医药市场的发展,我国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对药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1993年1月1日,我国《专利法》在第一次修订后将药品列入了专利保护对象的范围。我国还先后与美国、欧盟15国等19个国家签订了关于药品行政保护的双边协议,建立了药品行政保护制度。同时,新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保护、商标保护等也为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应该说,我国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为维持这一潜力巨大的药品市场的秩序发挥了很大作用,并为激励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企业寻求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药品专利的申请、侵权行为的构成、新药保护制度与行政保护制度的关系、以及如何根据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制订营销策略方面就存在着一些误区,如认为任何模仿行为都是专利侵权行,或者倾向于以公关手段解决法律问题等,甚至有些企业还认为我国的新药保护制度违背了中国关于药品行政保护做出的承诺。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就在于对我国为药品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的保护措施缺乏必要的了解。本文对我国现行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保护手段进行了介绍,对导致出现某些误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就如何综合利用多种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如何以重新配方方式延长专利的寿命、以及知识产权律师或法律顾问的选择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本文还提出,对于中国的制药企业来说,除了发展生物和化学药品外,还要注意加强对传统中药的研究和开发。近年来,天然药物正被全球医药界所推崇,中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各国对中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这些都为中药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中药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所在,它所依托的深厚 的文化底蕴,也是其他人所不能轻易理解的。中国的制药业只要扬长避短,加强对中药的 科研工作,开发拥有囱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善丁运川知识产权保护这一有力武器来维护 白身的利益,就一定能够取得外国制药商所无可比拟的技术优势。 本文力图通过对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介绍,根据我国与药品知识产权相关的 法律法规,并结合实践,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但学识浅微,力有未逮,疏漏荒误之处, 还请谅解。。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教授在百忙之中给予了认真、细致的指导,使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乐西,也深深感受到了社会科学院严谨、负责的治学态 度和浓厚的学术气氛,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文的写作也从许多专家学者的著作里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在此也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