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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以我国农村重大疾病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疾病经济风险及其影响因素,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抗风险效果,对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优化,从而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和公平性。 方法; 本研究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民健康覆盖”为理念框架,从人口、服务、直接费用三个维度对补偿效果进行评述,并评价补偿的公平性。通过文献查阅了解国内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相关制度体系与疾病经济风险评价等,运用文献研究法研究与整理。通过机构调查搜集样本地区(湖北省X市)2010-2012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数据库,通过入户问卷调查获取了383例大病患者就医行为及费用支出等情况,运用相关统计方法对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现状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运用相关指标与反事实分析法测量保障制度的抗风险作用,通过敏感度分析法,衡量灾难性卫生支出不同的界定标准影响新农合及大病医疗保险作用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程度。通过关键人物访谈了解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运用框架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结构分析。 结果: (1)由新农合信息系统数据可知,大病患者住院天数长。大部分大病患者(74.7%)都前往市外省级医院就医。相对非大病患者,自付费用较高,县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自付费用分别为8520.5元和18492.3元,且实际补偿比较低,不可报销费用所占比例高。由患者入户调查数据库可知,重大疾病患者两周就诊率为43.8%,43.3%前往地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补偿较少,仅为6.3%。患者自购药物行为非常普遍,达56.7%。此外,重大疾病患者直接非医疗费用与误工损失均较高。重大疾病患者总疾病经济负担沉重,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的平均疾病经济负担分别为其平均年人均纯收入的37.4倍和10.7倍。55.9%的患者认为治疗疾病对家庭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因经济原因提前出院的大病患者所占比例为12.2%。因经济原因应住院未住院的大病患者所占比例为7.05%。20.9%的患者有放弃治疗的经历。 (2)年龄越大,重大疾病患者的住院自付费用越高。丧失劳动力人员住院自付费用最高,其次为失业(待业、无业)人员。首次住院机构为市级医院的患者全程住院自付费用最低。 (3)主要工作、是否门诊、住院天数、家庭年支出和家庭年医疗支出是影响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显著性因素。丧失劳动能力与其他工作者更容易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有门诊行为的重大疾病患者更容易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住院天数越长,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越高。家庭年支出与家庭年卫生支出的增加则将加大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可能性。 (4)新农合实施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降低了35.1%,但仍高达58.8%;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差距降低了67.2%,但仍高达24.7%。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降低了60.8%,但仍高达23.1%;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差距降低了75.0%,但仍高达6.2%。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在高额医疗费用疾病经济风险的补偿上更为积极。新农合实施前,灾难性卫生支出的集中指数为-0.012,新农合实施后,集中指数为-0.023,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后,集中指数为-0.133。 (5)32.6%入户调查大病患者曾因治疗疾病获得医疗救助。低保户救助比例为63.3%,非低保户救助比例为26.3%。 结论: (1)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行为具有合理性,新农合补偿效果不足,患者疾病经济负担沉重,低收入的患者尤甚;针对重大疾病患者的就医特点,应合理制定重大疾病门诊及住院定点诊治机构,建立良好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2)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降低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频率和强度,但进一步扩大了贫困和富裕人口之间疾病经济风险的差距。后期应该从人口、服务、直接费用三个维度完善新农合与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充分发挥两者的联合保障效应,同时注重提高公平性。 (3)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协同作用较好,但仍需要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人群进行“兜底”,建议以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保障为基础,实行医疗救助,实现三者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