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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扶贫工作时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这标志着“精准扶贫”概念的正式形成。党的十八大提出,贫困人口到2020年要全部脱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全部摘帽。根据这两项要求,我国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去。然而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多,导致精准扶贫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精准扶贫缺乏精准度、政策落实程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资金管理不完善等,种种问题使得精准扶贫这一目标的达成受到了阻碍。审计作为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在精准扶贫中应当并且可以发挥出其应有的职能作用。近些年来,随着脱贫攻坚的日益深入,各地对精准扶贫审计的需求越来越大,如何明确精准扶贫审计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使审计在精准扶贫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成为各级审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徽省作为中部省份,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中游,特别是A县广大的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着贫困问题,因此以安徽省A县为案例,分析精准扶贫审计的问题及对策,对于全国精准扶贫审计工作来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基于此背景,在对精准扶贫审计国内外研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搭建了精准扶贫审计的实施主线,并围绕其主线“精准”“安全”“绩效”对安徽省A县的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运用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实地考察法对安徽省A县精准扶贫审计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分为五章。第一章阐明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列举了国内外精准扶贫审计的相关文献资料并进行简要评述,接着说明了研究方法和研究的内容框架。第二章主要厘清了精准扶贫及精准扶贫审计的概念,说明了精准扶贫审计的理论基础,即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理论及委托代理理论。第三章阐述了精准扶贫的内容体系及精准扶贫审计的政策法规依据,然后解释了精准扶贫审计的必要性,最后构建了精准扶贫审计的实施主线。第四章为案例分析,围绕第三章构建的精准扶贫审计“精准”“安全”“绩效”三条实施主线,通过分析安徽省A县精准扶贫方面的情况了解该县具体扶贫政策的实施措施,进行精准扶贫审计工作情况分析,然后提出A县精准扶贫及其审计存在的问题并对其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进行评价,最后对A县精准扶贫审计工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第五章为结语,内容为对本文进行总结概况并对将来精准扶贫审计研究进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