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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数量逐年递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不仅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的体现,也是我国经济迈入新阶段的证明。与此同时,高速的发展也滋生出了许多环境问题,其中城市的环境问题更为严重。城市作为重要的社会构成,其环境与发展都是人类极为关心的问题。城市生态建设不同于普通的生态建设,城市地位与功能的特殊性要求[1]我们更应该注重城市环境的建设与保护,而城市森林就是城市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2]。城市森林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其建设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方向。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依赖于城市森林这一特殊的生态系统。[3]城市森林的建设与保护,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西安市位于我国的西北地区,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农业、工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西安市已成为了我国西部地区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快速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都强烈的冲击着西安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改善城市环境,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措施就是城市森林的建设。城市森林的建设与保护不仅能维持与改善城市内的环境,还能给公民带来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西安市在建设城市森林方面已初有成效,但相应法律制度的缺失也使得城市森林未来的发展困难重重。本文基于对国内外城市森林发展现状的分析[1]43,进一步概括出城市森林与相关理论之间的关系,从中得出现今建设城市森林的紧迫性。同时对西安市建设城市森林的实际操作性进行了分析。其次,通过对城市森林建设的环境法律制度理论基础的研究,针对现阶段我国城市森林环境法律制度的现状,从立法与法律制度两方面入手,对我国城市森林环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然后,鉴于国外城市森林的起步较早,本部分主要分析了国外城市森林建设的环境法律制度,并将国外城市森林建设的立法与环境法律制度中较为先进的地方作为参考,这对完善我国城市森林的环境法律制度起到了引导作用。最后,对我国城市森林建设的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分别从完善法律法规与环境法律制度这两方面进行探讨。通过刚性的城市森林建设法制与柔性的环境教育,实现城市森林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笔者以城市森林建设的环境法律制度研究为题,通过对西安市城市森林建设的现实情况,反观我国城市森林环境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小见大,目的是我国在城市森林建设过程中能拥有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4]让我国城市森林建设的立法与法律制度得以真正的落实,并在城市森林的可持续发展与城市生态的建设上提出一些浅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