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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线购物、手机支付、无卡取现等数字化消费场景已经进入到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互联网政务窗口,还是智能医疗体系,抑或是无人驾驶技术,一大批“黑科技”正在照进现实,数字经济正成为时代发展的新标签。但目前数字经济测度研究还存在概念不统一、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部分界限模糊等问题,难以发挥政策资源对于数字经济的支持作用。另外,中国数字化总体水平落后于发达经济体,但某些地区的数字化程度足以赶超发达国家,特别是电子商务和金融科技领域。因此,准确测算中国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能够确定各地区自身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发挥数字化优势,从而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梳理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于数字经济概念和内涵的研究,以《数字经济产业分类(2021)》为标准对数字经济范围进行界定。通过研究国内外数字经济测算方法,本文发现直接测算数字经济的增加值规模存在困难。因此,本文从增量测算入手,采用构造增长核算框架的方式,测算中国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首先,在非ICT行业引入增长核算框架,考虑使用希克斯中性生产函数。对生产函数进行全微分处理,将经济增长分解为ICT资本要素增长、非ICT资本要素增长、劳动要素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四部分,为后续分别计算各要素对非ICT行业GDP增长的贡献奠定基础。其次,对年限—效率模式、退役模式的选取进行详细阐述,对估算生产性资本存量的过程进行说明。最后,介绍使用者成本的估算方法,为计算资本服务奠定理论基础。在中国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测算的实证研究中,本文首先采用生产法测算2002-2017年的ICT制造业与ICT服务业增加值即“数字产业化”部分。其次,采用增长核算框架测算各类资产对于非ICT行业GDP增长的贡献率,结合历年非ICT行业GDP增量数据,分别测算ICT替代效应增加值与ICT协同效应增加值即“产业数字化”部分,将两部分加总得到中国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对测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根据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推算出中国数字经济总量,与国内权威机构与学者的测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国家建设投资向建筑领域倾斜;第二,省际ICT初始资本存量存在鸿沟;第三,数字技术的产业融合程度逐步加深;第四,一般劳动力的贡献被进一步弱化。结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因地制宜地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投资力度;第二,打造灵活、开放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第三,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第四,以人才培训助推数字化管理水平升级。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将增长核算框架的理论应用于省际数字经济规模测算的实践中。当前已有研究多采用指数构建的方式进行数字经济的探索性研究,例如数字经济结构系数和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少量研究采用增长核算的思路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但是这些研究都是从国家层面测算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针对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现有研究往往将测算重心放在核心部门增加值,缺乏对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部分增加值的测算。为此,本文创新性地从ICT所具备的“替代性”、“协同性”、“渗透性”三大特性出发,借助增长核算框架,将增长核算与生产法相结合,运用中国历年各省(区、市)投入产出表以及《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测算中国省际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此推算出中国数字经济总量,与其他学者测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完善了省际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范围与测算方法。本文的不足之处有两点:第一,由于ICT资产和非ICT资产投资数据源于中国历年各省(区、市)投入产出表,而投入产出表并不是每年发布,因此本文只能利用年均增长率推算缺失值,可能会导致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细微偏差。第二,由于本文使用的数据部分来源于中国各省(区、市)投入产出表,而投入产出表每五年更新一次,截至目前,2022年中国各省(区、市)投入产出表尚未发布,因此,本文的数据截至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