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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元前2010年,是以收取租金为对价而让渡对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一种交易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古代租赁、传统租赁、近代租赁和现代租赁四个阶段。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或资本性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不同于商业信用、银行信贷、金融信托等信用形式,是一种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集金融、贸易、技术更新于一体的金融活动,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提高税收收入。目前在发达经济体,租赁渗透率达到20%-30%,金融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而我国2009年租赁和商务服务资产投资为1888亿元人民币,市场渗透率仅为3.43%。作为一种投融资方式,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滞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2007年3月,银监会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在新政策的推动下,工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相继成立。截至2009年底,它们的资产规模分别达到330、82、153、102、23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分别为1.82、1.24、1.55、0.9、1.61亿元人民币,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依靠其母行背景,具备了注册资本较高、融资渠道有保障、资本充足率高、可依靠母行现有的技术和资源优势等先决条件,使经营业绩骄人。我国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具备了雄厚的资金背景及资产管理经验、丰富的客户资源及营销渠道、广泛的经营领域及租赁业务、各方面的人才及技术等优势;同时也存在着租赁成本过高、专业人才匮乏、投融资限制、净利润和股东回报率低等劣势;目前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着提升银行资金运用效率、推进银行商业化进程,平衡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潜在机会,这些租赁公司应把握机遇,加速发展,带动整个金融租赁业的成长;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也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环境不完善,“两租”合并、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存在问题、信息化落后、无规范系统等外部威胁,如何趋利避害,完善经营管理,是金融租赁公司亟需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现状、优势劣势、机遇挑战等,笔者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要完善金融租赁政策环境,包括完善金融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体系等;第二,要拓宽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首先要为符合条件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提供政策性融资,其次要支持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上市融资,最后应发展金融租赁项目资产证券化;第三,加快金融租赁信息化进程,包括建设业务模式及金融产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文件管理及归档、输入输出管理和解决重复作业的数据一体化;第四,大力发展创新租赁产品,包括保理业务、向境外机构外汇借款、制度租赁等;第五,营销渠道及资金管理方面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