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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成员,企业消耗了大量的资源,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诉求,环境保护的关键在于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推动企业环保投资行为。政府作为公共部门投入了大量资金治理环境问题,但环境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显然环保问题的解决不能单单依靠政府,企业作为环境问题的最大制造者应当负起责任。我国政府从多方入手,运用多种手段治理企业污染行为,行政方面有“史上最严”环保法、有“绿色税法”之称的环保税法以及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条例法规,市场手段包括使用排污收费制、排污许可证交易等方式治理污染问题。重污染企业被要求定期公布年度环境报告,环保投入情况、排污指标等环境责任履行情况需在报告中及时披露。本文正是利用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对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分别探究了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这一外一内影响因素的调节作用。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有关环保投资、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文献资料。以此为基础,结合环境外部性理论、新制度主义理论、波特假说、代理成本理论构建了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以及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调节作用的理论框架,然后以2012-2017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环境管制对环保投资规模的影响,同时比较了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对环境管制强度的敏感程度差异,然后引入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这两个调节变量,研究二者对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起正向促进作用,相比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会主动迎合环境管制政策,对环境管制强度的变化更为敏感;外部产品市场竞争度高的企业,政府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影响效果更好,但代理冲突的存在会抑制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正向影响。最后,本文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可能存在的贡献在于:首先,在法律法规直接压力基础上,加入规范压力和认知模仿压力,对环境管制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路径进行扩展分析;然后,综合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这一外一内两因素的调节作用,丰富了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相关文献,为政府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企业优化环保投资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有力依据。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有关环保投资、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文献资料。以此为基础,结合环境外部性理论、新制度主义理论、波特假说、代理成本理论构建了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以及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调节作用的理论框架,然后以2012-2017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环境管制对环保投资规模的影响,同时比较了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对环境管制强度的敏感程度差异,然后引入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这两个调节变量,研究二者对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起正向促进作用,相比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会主动迎合环境管制政策,对环境管制强度的变化更为敏感;外部产品市场竞争度高的企业,政府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影响效果更好,但代理冲突的存在会抑制环境管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正向影响。最后,本文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可能存在的贡献在于:首先,在法律法规直接压力基础上,加入规范压力和认知模仿压力,对环境管制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路径进行扩展分析;然后,综合市场竞争和代理冲突这一外一内两因素的调节作用,丰富了环境管制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相关文献,为政府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和企业优化环保投资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