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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一直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主导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的最后防线。在中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底线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错保、漏保,甚至是欺保骗保等问题。这不仅有悖于“十八大”关于低保工作的会议精神,而且还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受到侵害,更不利于保障城市与农村地区低保家庭制度的统一化建设。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低保对象的准确瞄准。 国内学术界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定位的研究始于2004年郑秉文教授翻译了尼尔·吉尔伯特《社会福利的目标定位:全球发展趋势与展望》①一书之后。中国农低保目标瞄准方法体系还有很长一段艰难之路要走:第一,应保未保的现象仍然大规模存在,按照2011年提出的按2010年不变的2300元贫困标准,201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1%②,然而同年农村低保覆盖率仅有6.1%③;第二,低保标准仍然过低,不仅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的社会救助标准,同时低保标准的增长速度大幅度低于GDP的增长速度;第三,目标定位方法的指标不完善,不仅需要包括家庭财产和收入,还包括劳动力数量、人均医疗支出、人均教育支出,人均水电支出,人均食品支出,人均居住支出,行为定位,道德定位等等。 因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同时为了实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④提出的更高阶段农低保目标,农低保目标瞄准理论适时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指导方向,以求进一步发挥救助政策的扶危济困效应。 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在对农低保目标瞄准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在农低保目标瞄准方法下,分别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瞄准实证研究的样本户分析、样本户低保参与评价、目标瞄准效果分析、目标瞄准影响因素分析、目标瞄准的测算标准及瞄准效率,最后,根据研究结论在完善农低保目标瞄准机制下提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优化原则以及优化措施。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目标瞄准方法进行理论分析。首先介绍了目标瞄准方法的理论基础,包括瞄准概念,社会福利二分法补缺型、普惠型与社会福利目标的兴起,社会救助目标瞄准的人口学特征,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性与目标瞄准方法,公平主义理论;然后描述了类别瞄准、财富瞄准、需要瞄准以及其他目标瞄准方法;其次分析了目标瞄准方法的改革历程,包括英美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最后探讨了西方福利改革实践中目标瞄准创新方法,包括行为瞄准方法、道德瞄准方法、加权人口的瞄准方法、个案管理法。 第二部分对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瞄准现状进行了介绍。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进程进行了介绍,并详细分析了进程中农低保目标瞄准的相关政策;对农低保目标瞄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农低保目标瞄准不佳的缘由进行介绍。 第三部分是农低保对象目标瞄准实证研究。(1)样本户基本情况统计频率、均值、标准差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样本户绝大多数并未有国家干部或企业老板的特殊关系,这对分析造成农低保对象目标瞄准影响因素相当重要;亲朋好友的交往程度是农低保评定工作的重要参考,这里可以看到样本户基本上交往程度较好。(2)样本户低保参与及评价基本情况统计。以重庆市黔江区174户农户为例研究,结果发现:近三年有26%的家庭申请了低保政策;从申请理由来看,更多的原因是家里没有劳动力或家里人得了大病,从低保覆盖率来看,样本户中有92.3%为非低保户;从评判低保公平性上来看,说明所调查地区的低保对象目标瞄准方法存在一定的不足;从家庭谁来领取低保选项来看,希望女主人领取的样本户只有7.3%,说明样本农户传统观念较重,男主人领取可能将低保金用于烟酒或赌博等非最低生活必需支出,而女主人被认为能更好利用低保金。(3)低保户目标瞄准的影响因素分析进行分析,根据影响低保户瞄准因素的卡方检验结果,影响低保户瞄准的因素包括劳动力数量、人均医疗支出、人均教育支出,人均水电支出,人均食品支出,人均居住支出,这些变量的卡方检验值均通过5%的显著水平。其余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检验。但我们可以看到,低保户中少数民族比例高于非低保户,低保户受教育年限比非低保户少,低保户劳动力数量少于非低保户。(4)研究农低保户目标瞄准的测算标准及瞄准效率。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计算,得出回归系数通过显著性T检验,从而分析理想低保标准下的低保户目标瞄准效果,考虑食品、水电、医疗、居住和教育保障的农村低保瞄准状况得出目标瞄准效果不佳。 第四部分是在目标瞄准理论视角下提出优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若干原则和措施。原则上包括从类别瞄准和财产瞄准交叉使用测算农低保收入、引入行为瞄准方法限制低保户、引入道德瞄准方法限制低保户、健全农低保对象目标的审查机制、科学建立低保目标瞄准户档案。 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点在于:将目标瞄准一词引入到最低生活保障领域的研究,引起政府和学术界对瞄准问题以及分配公平问题的关注,在这样一个较为新颖的视角下,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专门研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目标瞄准理论并做实证分析,这样的研究并不多见,除此,不仅仅限于关注财富瞄准,还关注道德瞄准和行为瞄准等,不仅研究目标瞄准的方法和效果,还关注目标瞄准的实施机制,提出优化原则和具体措施。本文研究可能的不足在于:一方面,目标瞄准理论本身提出的时间并不长,对其研究也有限,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成熟的理论,因此,在这样一个视角下的研究也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另一方面,能够掌握的资料比较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文第三部分关于农低保对象目标瞄准政策实施现状研究,对实现预期研究目标有些许影响。 本文对丰富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领域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对于农低保户目标瞄准效率,完善家计调查,提高社会福利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有实际需求贫困农户,低保户标准的设定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以求更好发挥政策效应,实现农低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