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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作为司法鉴定体制中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前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本文拟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从基本概念与范畴的理论层面入手,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现实环境,进而探讨如何建立我国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总体来说,是一个寓“应然”到“实然”的论述过程。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三章:第一章重在阐述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与范畴,分为两节。第一节论述了鉴定人的概念、基本条件,以及鉴定人资格的概念、属性与功能;第二节论述了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对各国相关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理性与科学的要求。第二章旨在建立我国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现实环境进行考察,分为三节。第一节从立法状况和实践状况两个方面反思了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中的鉴定人资格管理状况;第二节从庭审制度改革需要与司法鉴定体制改革需要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在我国建立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现实必要性;第三节介绍了近年来关于建立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诸项立法探索,并对其中的积极成果进行总结。第三章对我国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具体设置提出构想,分为两节。第一节拟定了我国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的主管机关、管理层次和具体方法,从而确立起我国鉴定人资格的管理模式;第二节重点介绍了鉴定人资格管理制度中的两大具体制度——鉴定人资格授予制度和鉴定人资格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