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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国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工作生活,成为产业工人大军中的主流。但受限于“农民”的户籍身份,大部分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未得以落实。建筑业农民工数量持续增长,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建筑业农民工数量持续增长,比2012年增加1138万人,增长4.3%。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呈递增态势,从2012年的18.4%上升到2013年的22.2%。建筑业农民工职业风险高,传统意义上的土地保障对缓解建筑业农民工所遭遇的工伤风险作用弱,因此其对工伤保险的需求十分迫切。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上至国家下至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分别开拓出专项式和兼入式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但自2010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社会保险有了明确的法律基础,地方探索应在社会保险框架内,可创新手段与现行法律制度相衔接。结合兼入式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特点,将其预先扣除工伤保险费进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创新手段归结为基金预扣模式。南京市自2007年便以基金预扣模式为手段,大力推进在宁务工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工作。基金预扣,即由专门单位在工程申报过程中直接预扣工程造价款的部分款项,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险缴纳专款,纳入专户,统一储存,专款专用。待工程结束之后进行结算,将剩余金额返还给施工单位。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预扣模式以预先扣除和强化主导为构建理念,构建了以法规政策系统、管理系统、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为组成部分的实施系统,在南京市建筑业内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创新了政府监管手段,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南京市构建的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预扣模式为研究对象,以实地走访、调查问卷法、访谈法和文献法等为研究手段,剖析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基金预扣模式的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以部分发达国家工伤保险制度为借鉴,结合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预扣模式特点,提出进一步完善此模式乃至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