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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司法鉴定是一项运用会计学专业知识的司法证明活动。与其他的司法鉴定活动相比,会计司法鉴定的证据材料在收集方法和表现形式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这既产生了鉴定服务的多样性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导致了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在学术上、立法上、实践上的混乱。首先,学术上缺乏统一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理论。我国的会计司法鉴定研究学者由于受到多方面学术观点影响,对于会计司法鉴定的理论结构难以达成共识。学界对于会计司法鉴定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不清,从而在证据相关的推论中采用不同的定义。另外,学者对于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定义不一致,对于哪些证据可以称为会计司法鉴定证据尚未达成共识,间接影响了收集主体的界定。其次,立法上缺乏系统的程序规范。我国现今关于证据收集的法律法规,主要适用于一般的诉讼证据;而对于会计司法鉴定证据,则缺乏具体的程序规范。“会计司法鉴定证据”与“诉讼证据”是交叉关系,而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后者的收集规范不能完全适用于前者。再次,实践上缺乏应有的行为标准。实践中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者按照不明显触犯已有的诉讼证据规则的原则下,尽可能地追求效率,产生了大量不规范的取证行为。因此,为了在会计司法鉴定理论领域内达成统一,以形成相应的法律规范,一次完善的理论构建是必经之路。本文首先运用定性分析法对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与澄清,分析不同情境下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收集目的与手段,厘清不同诉讼活动中各主体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任务,在此基础上演绎出适格的证据收集主体。其次,本文通过对不同理论基础的文献进行研究,包括对司法会计与法务会计、一元论与二元论、法律法规与实践研究等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出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与忽视,得出本文需要研究的对象与解决的问题。本文在众多会计司法鉴定理论预设中选取最适合我国立法与实践现状的理论结构,结合现实中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收集实践活动,对不同情境下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活动进行合法性分析,最终形成一套系统的、普适性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主体研究,对会计司法鉴定证据进行针对性的规范。本文首先通过对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所根植的概念范畴进行澄清,对会计司法鉴定活动的特殊性进行阐述,解释了会计司法鉴定证据与诉讼证据的关系,形成了稳固的理论预设。其次,本文明确了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的原理,描述了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的客体,以及解释客体与主体的对应关系所需的理论结构。再次,本文分别从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与民事诉讼类案件两个角度,分析在不同的诉讼结构与诉讼地位下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收集规范及收集主体,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与实践中的操作规则,阐明了适用于各具体情境下实施收集活动的具体行为规范。最后,本文通过构建完善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识别制度、参考证据运用规范、以及会计司法鉴定证据收集主体规范,针对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的特殊性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本文的研究结论为:我国会计司法鉴定证据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来源于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的会计司法鉴定证据理论,以及未能认识到会计司法鉴定的特殊性。针对前者,本文在前半部分构建了一套系统的理论结构,澄清了各项概念之间的关系与误解;针对后者,本文在后半部分分别对于会计司法鉴定证据在收集方式、表现形式、收集主体上的特殊性,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