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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两权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作为广泛推行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机制,被认为能有效缓解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但事实上,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实施效果参差不齐,一定情形下股权激励会沦为管理层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损害股东利益。到现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仍在热烈探讨如何有效发挥公司股权激励的作用。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上升。而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正主动参与公司治理,那么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有效抑制高管自利行为,提高股权激励的效果?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研究问题为以下三个:一,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吸引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票?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如何?是否能缓解委托代理问题?三,上市公司吸引了更多机构投资者持股后,机构投资者是否发挥出其治理作用,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提升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 首先,文章选取2009-2015年公告并实施股权激励的516家A股上市公司,采用非参数Wilcoxon秩检验和参数T检验,发现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后显著上升,且他们更偏好以股票作为激励标的的和激励程度高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其次,选取2009-2013年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296家上市公司1943条观测值,考察这些公司2009-2016年的财务情况和治理情况,发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能显著提高公司绩效,但是并不能缓解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再次,通过带交互项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发现股权激励中,机构投资者直接和间接地发挥了治理作用,缓解股东高管间的代理问题,提升股权激励效果,提高公司业绩。最后,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研究,发现独立型的机构投资者更愿意持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股票,并且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所发挥的公司治理作用比整体机构投资者更为显著,大大提升了股权激励实施效果。 由此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可以促进股权激励制度的有效发挥,缓解代理问题,尤其是独立型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展机构投资者可以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提高中国资本市场中公司的治理水平。